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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严氏涂料有限公司年报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经与德清严氏涂料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由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并经办德清严氏涂料有限公司严氏涂料年产500吨内墙涂料、外墙涂料、PVA胶水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德清严氏涂料有限公司严氏涂料年产500吨内墙涂料、外墙涂料、PVA胶水搬迁项目

项目概要:因乾龙开发区改造提升,德清严氏涂料有限公司为了自身发展需要,由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恒齐路28号搬迁至诺贝尔大道7号,实施严氏涂料年产500吨内墙涂料、外墙涂料、PVA胶水搬迁项目。项目租赁德清展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约1400平方米闲置厂房,以形成年产500吨内墙涂料、外墙涂料、PVA胶水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211-330521-07-02-490196。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德清严氏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严月明13957261410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2-8830591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3月20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等。

7)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