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并经办“浙江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6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6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浙江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对4#车间部分车间约1630平方米进行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4816平方米。购置链板输送机点焊机器人工作站、立式加工中心、数控中走丝线切割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产36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同时提升产品品质,降低加工能耗,提升生产效率的目的。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钱猛 1891485920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2-8830591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
(7)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文件